欢迎访问株洲醴陵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法规 > 招考录用

中共醴陵市纪委中共醴陵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调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03 作者: 来源:人社局 字体[ ]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醴陵市委同意,中共醴陵市纪委现面向本市公开选调一批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2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岗位与数量

共选调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36人、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6人。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醴陵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行政编制)。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干净、担当,品行端正,作风严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2)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为45周岁以下(197211日以后出生),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为48周岁以下(19691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副科级以下干部(不含副科级);身体健康。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有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有财务、法律、审计、纪律审查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湖南省醴陵党风廉政网http://www.lllzw.gov.cn/和湖南省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ling.gov.cn/)。

五、报名程序

1. 派驻机构干部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纪检监察系统外产生。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单位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8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中共醴陵市纪委组织部(醴陵市委七楼710室)。

3.报名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醴陵市纪委、中共醴陵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报名人员可登录湖南省醴陵党风廉政网、湖南省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表格填写,并按要求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盖章);

2)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与本人干部档案出生时间记载不一致的,以档案审查认定为准);

4.报名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身份、学历、年龄、编制等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七、差额考察

根据资格审查后的情况,醴陵市纪委将会同醴陵市委组织部派出3名以上成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差额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各考察组形成丰富详实的考察材料向醴陵市纪委常委会汇报。根据考察情况,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选调人选,以市纪委意见为主。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醴陵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以市纪委意见为主综合考察的具体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对象,并统一安排工作岗位,选调对象及人员名单将在湖南省醴陵党风廉政网、湖南省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醴陵市纪委、醴陵市委组织部负责,醴陵市纪委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醴陵市纪委、醴陵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科室:中共醴陵市纪委组织部(710室)

联系电话:23239607

 

附件:中共醴陵市纪委、中共醴陵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登记表

 

中共醴陵市纪委

中共醴陵市委组织部

20178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