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株洲醴陵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务动态 > 工作动态

醴陵检察院喜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7-08-16 作者:郭秀峰 来源:市检察院 字体[ ]

8月15日从第十五届全国检察长论坛·银川会议上传来消息,醴陵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联合授予2017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这也是该院院继今年2月获评首届全省检察宣传先进集体、连续13年获评全市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之后获得又一殊荣。

该院宣传工作取得可喜成绩的主要经验有如下几点:一是高度重视,配强宣传力量。近年来,该院建立了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检察宣传队伍,为宣传专干配备了相机、手提电脑等必备设备,制定了文稿奖励制度并将宣传工作任务列入院绩效考核范畴,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切实激发了全院干警开展检察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近三年来,该院共在株洲市级以上考核媒体发表各类宣传稿件1100余篇,在高检院《检察队伍建设》、《湖南检察简报》等发表各类综合信息20余篇。

二是注重主题策划,提升宣传效果。该院除积极完成上级院下达的主题宣传任务外,还积极围绕本院单位和个人获得的重大荣誉和典型工作经验,注重加强与主流媒体编辑记者的联系沟通,有的放矢地开展主题宣传。2014年以来,该院先后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湖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全国“模范”检察院典型事迹、未检工作、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等50余篇反映典型工作经验和全国未检工作先进个人唐慧等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

三是构建立体宣传格局,扩大宣传效应。在做好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积极顺应新媒体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该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开通官方微博,并于2016年3月先后开通了官方微信、新闻客户端。去年以来,该院共通过“两微一端”发布各类检务信息80余篇(条),新媒体发稿、采稿数量、微信订阅量均位居株洲市10个基层院之首。此外,该院还结合“举报宣传周”、“平安创建”宣传月等活动,积极组织干警分期分批深入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仅今年开展的检察官“五走进”活动中,便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开展法制宣传20余场次,较好地宣提升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度和满意度,在今年上半年的民调满意度测评中,该院以87.14分高分位列株洲市十个基层院第二名。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